| 甲方: |
法人代表: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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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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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长兴捷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陈国平 |
|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县前中街70号(新高朋大酒店对面) |
邮政编码:313100 |
| 电话:0572-6767222 |
传 真:0572-6223222 |
| 联系人:陈斌 0572-7663888 |
电子邮件:cxadsl@mail.huptt.zj.cn |
| 网站:www.cxads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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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客户与捷信双方友好协商,就捷信向客户的电脑系统提供维护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客户(甲方):捷信服务的购买者。 2.捷信(乙方):长兴捷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域名cxadsl.com的IT网站) 3.1《系统设备清单》 经客户及捷信共同签字确认的,列有将由捷信提供服务的软、硬件设备的品牌,配置,序列号,保修期等内容的清单。在协议执行前,捷信将对客户提供的《系统设备清单》中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3.2 捷信仅对协议设备提供服务。 3.3 故障设备 已被捷信接受的发生故障的协议设备。 4. 服务地点 捷信为客户实施各项现场服务时的具体地点。具体见协议条款。 5. 标准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5:00PM(北京时间),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6.1标准响应时间 从捷信确认并接受了客户的现场服务请求至捷信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6.2标准服务 客户要求捷信在标准服务时间内,在不低于标准响应时间到达服务地点实施标准服务项目。 6.3非标准服务 标准服务之外的服务。 7.1服务 捷信所能提供的标准及非标准服务。 7.2服务费 在捷信接受客户服务请求,并为客户提供服务后,根据事先双方共同确认的金额向客户收取的费用。 8.标准服务项目 8.1《捷信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中所列明的捷信可提供的各项服务。 8.2捷信将会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增加、删除或修改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电话支持 捷信通过服务电话对客户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网络支持 捷信可以通过电子邮件、msn、捷信论坛等网络交流方式向客户提供技术支持。 3.现场服务 当捷信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协议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服务。计次服务的,多三十分钟以内不计,三十分钟以后计为一小时。如果实际情况超过以上限度,捷信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标准另行收费。
三、指定联系人 1.为维护客户的利益及配合捷信的服务,由客户向捷信推荐一至两名指定的联系人,负责在有服务需求时,向捷信发出书面的服务请求。除非客户在协议条款中书面说明,否则非指定联系人发出的服务请求,捷信将不予响应。 2.任何联系人的变动,客户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捷信。
四、提请服务 1.电话支持 当客户的协议设备发生故障时,该故障设备的使用者可直接通过电话向捷信寻求第一步的技术支持。捷信将尽量在电话中判定并排除故障。 2.网络支持 当客户的协议设备发生故障时,该故障设备的使用者可直接通过网络交流方式向捷信寻求第一步的技术支持。捷信将尽量在网络交流方式中判定并排除故障。 3.现场服务 当捷信无法通过电话或网络支持服务来判定及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需由客户的指定联系人向捷信提请现场支持服务。由捷信确认服务工时及收费标准,并由客户核准。在协议中双方签字确认后,捷信将根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进行现场服务。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捷信经过观测后决定派遣工程师人数、和所需工具在协议时间内完成技术服务。 2、客户不负责任何交通费和差旅费,由维修人员自行解决。 3、客户要提供服务场所(不含送修的)、服务对象、合理的服务环境、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程序以及电力等一些必须的条件或物品。 4、避免让捷信的人员在服务地点进行现场服务过程中进行无谓的等待。
六、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捷信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或硬件损坏。 3、捷信不承担因客户使用盗版软件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4、在客户不允许捷信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5、捷信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6、任何由于可证明的产品(软件、硬件)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软、硬件故障或错误。
七、不可抗力 7.1由于火灾,洪水,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 7.2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协议。
八、付款 8.1客户根据本协议列明的金额付款。只有汇款到达捷信账户或捷信收到现金才视为付款。 8.2除非另有规定,客户应在收到捷信开出的商业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协议期限 本协议之有效期在协议条款中标明。
十、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下终止: 1、 协议签订的服务完成后。 2、 如果客户未按协议规定向捷信付款,捷信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 3、 如果客户未按本协议规定向捷信付款,捷信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除非未付款是因捷信而造成),客户在收到捷信书面通知的14天后仍未付款的。 4、 在一方因违约收到另一方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未能予以违约赔偿的。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编号: 客户名称: 指定联系人: 服务地点: 收费标准: 协议总金额: 付款方式: 协议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客户 |
捷信 |
| |
长兴捷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县前中街70号(新高朋大酒店对面) |
| 电话: |
电话:6767222/6223222 |
| (印章) |
(印章) |
| 授权签字人 |
授权签字人 |
| 日期: |
日期: |
| |
|
附:《捷信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范围。 目前仅限于长兴县内。 2.服务项目。 1、硬盘分区系统重装; 2、各种软件调试安装; 3、电脑查毒杀毒防毒; 4、电脑定期清洁维护; 5、硬件更新升级的安装配置; 6、打印机等外围设备驱动程序安装维护; 3.收费标准。 A. 项目制 (根据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时间和价格) B.计次或包时制 周边乡镇上门服务费用加倍
| 响应级别 |
响应时间 |
服务方式 |
服务时间 |
服务费用 |
包季制(元) |
包年制(元) |
| 一级响应 |
0.5~1小时 |
上门服务 |
4小时内 |
50元 |
200 |
500 |
| 二级响应 |
1~3小时 |
上门服务 |
4小时内 |
40元 |
150 |
400 |
| 送修A |
2~4小时 |
立等可取 |
无 |
30元 |
暂无 |
暂无 |
| 送修B |
1~3天 |
非立等可取 |
无 |
20元 |
暂无 |
暂无 |
注:计次服务的,多三十分钟以内不计,三十分钟以后计为一小时。
声明:响应时间因堵车和不可抗力的情况双方各自不必承担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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